原标题:山西将对14个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能源局、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深入解读《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能源局相关责任人表示,《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市场方向、政府引导、统筹有序的原则,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用电实行市场充分竞争交易。配套的支持措施包括: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我省确定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山西实现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必须集中优势资源,集聚各方力量,优先推动发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省工信厅表示,制定《关于做好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企业备案(试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备案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备案的原则、条件、程序、要求等内容,正在组织各市申报备案。
按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明确的内容,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14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