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上海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获刑7年半

日期:09-24
国有资产上海受贿罪

新京报快讯据上海二中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9月24日下午,上海二中院对上海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宣判。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任湧飞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50万余元。

被告人任湧飞还在担任上海杨浦法院院长期间,从杨浦区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上得知,以上海潇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富强为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多次实施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非法转移巨额房屋租金,故意欺骗并侵占国有资产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下半年,任湧飞经时任杨浦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介绍,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在终结潇戈物业公司破产程序等方面提供帮助,使该公司得以存续。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任湧飞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对被告人任湧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被告人家属及普通群众旁听了宣判。

编辑彭启航

来源:上海二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上海二中院对任湧飞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

一拍 尘肺病16年:为了孩子,再苦再累都要过下去 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