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生接受审查调查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太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利生简历
王利生,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山西太原小店人,大学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
1985年12月至1987年6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87年6月至1989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事员级书记员;
1989年9月至1993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党组秘书;
1995年6月至1996年1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党组秘书;
1996年11月至1997年10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1997年10月至1997年1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
1997年11月至2002年8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
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3年8月至2009年8月,清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7月至2017年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7年9月至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责任编辑:朱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