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一纪委监委干部盗刷留置官员34万余元,一审被判4年

日期:09-15
湖南

原标题:湖南怀化一纪委监委干部盗刷留置官员34万余元,一审被判4年

新京报讯(记者刘瑞明实习生高欣然)湖南怀化一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杨某在办案过程中,盗用留置官员银行卡内资金,冒用其身份在多个平台贷款,用于还债和网络赌博,共计34.84万元。9月15日,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关于本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杨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湖南怀化一纪委监委干部盗刷留置官员34万余元,一审被判4年

本案一审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判决书显示,杨某系怀化市鹤城区纪委监委干部,于2019年8月初,被抽调至怀化市监委协助办理龙某涉嫌职务违法案。龙某于2019年8月被采取留置措施时,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被暂扣,由杨某负责。

经查,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盗用并套现龙某银行卡、支付宝“花呗”额度内资金,还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将龙某信用卡密码修改后盗刷,并冒用龙某的身份信息在多个网贷平台贷款并盗用,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和网络赌博等开支,共计34.84万元。

判决书还披露,为了获得龙某的人脸信息在贷款平台贷款,杨某在留置室找到龙某,“杨某告诉龙某快出去了,要把手机内容恢复原状,就拿着手机像刷脸一样在龙某面前刷了几下”。

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龙某被解除留置措施后,“发现被盗刷了30多万元,不断地收到催款信息,龙某觉得很奇怪”。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杨某还有十多万元没有还清,“杨某因为赌博和其他消费已经还不上钱了,现在这个钱没处要了”。

判决书显示,龙某发现自己的资金被盗用后,多次找到杨某催要。在案发前,杨某陆续退还了龙某217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作为怀化市鹤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被抽调至怀化市监委办理专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怀化市监委扣押和管理的财产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7月6日,杨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编辑刘倩

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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