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驰而不息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日期:07-31
检察院

原标题: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驰而不息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扬正气之帆,划勤奋之桨。清风庆华诞,正心赏玉盘,驻院纪检监察组提醒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样的廉政提醒短信,在重要节日省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都能收到。

今年以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督促省检察院党组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节点,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

年初,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提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的建议。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就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执法作风、培育廉洁检风7个方面52项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并在各内设机构对照负面清单开展自查自纠。经过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督促,今年上半年省检察院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1%;财政预算金额压减104万元;会议类新闻报道占报道总数的0.58%,涉及院领导的新闻报道占报道总数的0.28%。

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四风”问题。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组提出,今年已对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3次。纪检监察组还与“四风”问题易发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在重要节假日转发中央纪委、省纪委和高检院的相关要求。

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做好以案促改。年初,沈阳铁路运输分院1名基层院检察长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月12日,召开全省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纪检监察组要求对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监察组还积极督促省检察院党组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领导班子开展约谈、廉政谈话60人次,批评教育、诫勉谈话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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