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四项举措强化基层“微腐败”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日期:06-08
调查工作腐败

原标题:额尔古纳市:四项举措强化基层“微腐败”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基层“微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自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启动以来,额尔古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基层“微腐败”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以四项措施为抓手,切实推动“微腐败”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微腐败”问题线索14件,已办结12件,办结率85.7%,给予组织处理2件3人,立案3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件1人。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在上级纪委监委的监督和指导下,额尔古纳市纪委监委对审查调查工作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定期召开市纪委监委“微腐败”案件工作推进会,通报分析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强化压力传导。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夯实群众监督基础,聚焦基层“微腐败”问题,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三务”公开平台、数据分析、网络监督等科技手段作用,督促基层组织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保证做到决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制约基层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强化监督实效。对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追着问题改,让“微腐败”浮出水面、无处藏身。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主动加强源头治理,紧盯“微权力”,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管理监督,做到严管厚爱、惩前毖后。全面排查基层农村干部在村集体资源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显著成效。针对某村村委会违反《村民组织法》违规处置村集体资源的有关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该村村委会负责人组织处理,对党支部负责人诫勉谈话,下发监察建议要求对违反民主议事制度、资源管理制度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实行跟踪督办机制,切实提升办案时效。畅通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改进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建立实施“微腐败”案件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机制,对线索办理进行及时调度督办。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动态管理问题线索台账,实时跟进办理进展,对标办结时限,及时提醒、督促,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

加强全程指导管控,全力保证案件质量。采取以会代训、跟案专训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不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突出做好安全管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断改进和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方法,案件结案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切实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经得起历史检验。(额尔古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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