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1个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启动
今年,我省在去年的基础上,将对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景阳镇、湟中县田家寨镇等10个城镇实施美丽城镇建设,提前开工2021年两个美丽城镇建设,共启动71个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项目。
为推进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全省城镇(乡)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推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从2019年起,青海省计划对尚未实施过美丽城镇建设的镇和部分地处道路沿线、景区周边、承载能力较强的乡,再规划50个乡镇,继续实施美丽城镇(乡)建设。每年筛选10个乡镇,建设期为2年至3年。至2025年,将50个乡镇打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环境美丽宜居、管理体制创新、镇容镇貌协调、特色经济繁荣的美丽城镇(乡)。
据青海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美丽城镇建设重点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延续传承历史文脉、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要优先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统筹推进市政交通、给排水和垃圾污水处理、公厕、能源供应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消除乡镇脏乱差现象。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老宅、历史文化名城、传统街区和人文建筑等重点保护和修缮。要大力培育发展与城镇所在地主体功能和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特色产业体系,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增强城镇经济活力。不断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