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出台美丽城镇“一镇一策”

日期:06-05
特色产业

原标题:建德市出台美丽城镇“一镇一策”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德市向改革要动力,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实施“一镇一策”,率先出台了首批四个样板创建乡镇《美丽城镇建设专项扶持政策》,向“人、地、钱”问题打出一套组合拳,进一步理顺市、镇两级有关机制制度,加快建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资源要素统筹配套机制,高质量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多措并举,破解“钱”从哪里来。

制定市级资金保障政策。按照保障重点原则,根据镇域规模、创建类型等实施“个性化”奖补。按照“基础+奖补”的方式,分别给予中心镇、特色型创建乡镇(街道)和达标型乡镇(街道)1500万元、1000万元和400万元的基础保障资金用于基础类项目建设;同时开展配套奖补,对创成省、杭州市两级样板镇的,在上级奖补的基础上,再予以1200万元奖补。

完善税费扶持政策。城市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基金、教育附加等实际征收额,由原60%逐年提高到100%返还。

优化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后,全额支持美丽城镇建设。四是深化一级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收入超收部分,由原来65%逐年提高到100%返还。

盘活指标收益全额返还。深化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将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的指标收益全额用于美丽城镇建设;矿产资源盘活收益由原50%逐年提高到100%全额返还。

加大重点项目保障。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智慧城镇管理等项目资金安排上向样板创建乡镇倾斜。同时开展差异化保障:寿昌镇优先安排教育、医疗、能源、环保、航空等8个本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乾潭镇重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洋镇围绕农业特色型创建,优先安排农业休闲产业、文化旅游、康养等项目。

做优存量,解决“地”从哪里来。

强化空间保障。利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对四个样板创建乡镇规划用地予以重点倾斜。

盘活存量保障指标。建设用地复垦省级奖励计划指标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全额返还,利用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等存量用地盘活指标100%留镇,做到美丽城镇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整合激励,落实“人”从哪里来。

落实人口集聚政策。深化推进城乡融合和人口集聚功能,进一步凸显中心镇与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给予周边乡镇下山移民、宅基地整理等拆迁户和外来人口落户中心镇域内的相关同城优惠政策。

推行异地集聚安置。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通过宅基地整理、下山移民等,加速城镇化进程,涉及用地、资金等优先保障。

提升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对中、高级职称人员,人才购房补贴、创新创业给予资金倾斜奖励,在市级普惠基础上,根据各种类型人才再上浮基数奖励。针对不同乡镇、不同产业技术人才,给予特定的支持。如寿昌镇支持航空产业人才引进,在住房保障、生活补助、工作津贴、引荐奖励、创业资助等方面研究并出台奖励政策。乾潭镇对镇域内规模企业的中专、大专毕业的技能型人才(操作工,机修工等),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和资金补助。

因镇施策,激发“产镇融合”新活力。

强化产业培育。注重培育新兴业态,统筹推进严州古城及三江口景区专业化管理、保护、招商、运维。优化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运作模式,将辖区内部分闲置国有资产委托乡镇管理、使用,并给予3-12个月的减免租金优惠政策,拓展美丽城镇建设空间。

扶持特色产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结合乡镇创建类型、自身特色等,多轮征集乡镇意见诉求,抓好定位特色:寿昌镇出台航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意见,重点扶持(航空)产业发展、未来社区建设;大洋镇围绕农业特色型样板创建,出台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在大棚设施栽培数量、规模和农产品提质增效、扩面上给予资金倾斜,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乾潭镇围绕文旅特色产业制定相应扶持政策,真正实现因镇施策。(省美丽城镇办供稿编辑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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