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五年规划使用的人口数据“滞后”,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人口普查提前一年

日期:05-24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原标题:做五年规划使用的人口数据“滞后”,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人口普查提前一年

做五年规划使用的人口数据“滞后”,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人口普查提前一年

做五年规划使用的人口数据“滞后”,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人口普查提前一年

从2019年下半年起,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丁金宏陆续承担、参与了几个区域的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他很快发现人口数据存在的“不充分、不切时”问题,已经使研究实践面临“基础单薄、应对尴尬”的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6次人口普查、四次人口抽样调查,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使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有了系统规范的法规依据,持续有力地保障了我国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的开展。”在丁金宏看来,人口是国情国力的重要因素,人口数据是反映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重要基础信息,但在人口普查实践和数据分析应用过程中,他发现目前的普查条例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已经严重影响人口普查数据管理应用的时效和深度。

丁金宏指出,1953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人口普查,11年后的1964年开展了第二次普查,又18年后的1982年在联合国支持下开展了第三次普查,1987年开展了第一次人口抽样调查,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开始,形成了逢0普查、逢5抽查的惯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之前颁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八条将这一惯例固化下来: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我认为这个时间节点安排,对人口普查数据在管理服务特别是社会发展规划中的应用,造成了很大困难。”丁金宏举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今年11月1日实施,按照以往的工作节奏,最早要到2021年第二季度见到一些主要数据。但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第一年,十四五规划的制定目前已经普遍展开,2021年即开始执行,但规划工作普遍缺少有关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及时可靠数据。

“‘最新’的调查数据是2015年的抽样调查,2020年的相关数据都是户籍统计、实有人口登记以及部门估计、部门间协调的结果,不仅与人口普查口径不尽吻合、误差很大,且各种结构数据处于空缺状态。”丁金宏直言。

鉴于此,丁金宏委员建议将人口普查年份提前一年,以适应国家及各级政府编制五年规划之用。具体是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八条修订为“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9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两次普查之间的人口抽样调查同步提前到尾数逢4的年份,这样可以与各次的五年规划研究工作完好结合,充分发挥人口普查对政府工作的数据支持功能。

此外,结合国际普查惯例,他还建议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之外,将语言使用(包括通用语言、民族语言及外语等)和宗教信仰正式列入人口普查项目。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张骏

题图来源: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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