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长访谈 深化法律政策研究 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引领"

日期:05-19
法律政策研究室新冠肺炎

原标题:厅局长访谈|深化法律政策研究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引领"

深化法律政策研究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引领”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

厅局长访谈 深化法律政策研究 做到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钟心宇摄

2019年,最高检机关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把法律政策研究和司法改革研究工作合并起来。一年来,改革后的法律政策研究室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司法办案和推进检察业务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理论研究等方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讲述法律政策研究室谋划“锦囊妙计”的心得。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记者: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法律政策研究室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相应方向上作出了哪些调整?

高景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法律政策研究室根据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迅速派员参与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研究讨论和起草论证。

对于办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研究室职能,及时调查研究,提出法律对策,两次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及时将研究意见向社会公开,对于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正确适用法律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对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做好预判,筑好疫情防控的司法防线。我们还会同相关业务厅及时制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加强指导,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记者:2019年,针对司法办案难点热点,在有序开展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方面,法律政策研究室提供了哪些优质检察产品?

高景峰:去年,最高检单独制发、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共35件。如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会同最高法制定出台《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依法惩治相关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牵头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制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牵头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制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我们针对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联合最高法制定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网络犯罪和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制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维护正常社会管理秩序;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进行修订;为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单独制发以及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44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20批151个,整体上涵盖了“四大检察”。其中,2019年共制发指导性案例三批即第14、15、16批共12个,涉及虚假诉讼检察、行政检察、涉农检察等方面。

优化改进“检答网”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机制

记者:“检答网”作为检察人内部业务研讨交流的“网红”平台,运行效果如何?对其有何改进?

高景峰:“检答网”自运行以来截至今年5月,累计访问量达3200多万人次;累计咨询了7.6万多个问题,解答率达94.6%。为广大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

目前,我们正在逐步对“检答网”进行不断优化和改进。比如对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做到最新司法解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都及时上网;最高检领导最新讲话精神及系统内业务讲座视频及时更新,增进使用实效。

修订完善《检答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辽宁、上海等省级院先后制定当地“检答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建立起以当地检察业务专家为主的专家组,负责问题解答,规范了答疑、审批、发布等流程。

记者:下一步对“检答网”的提升有何规划?

高景峰: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提升“检答网”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继续提升“问”“答”质量,完善检答网平台建设,在用足用好检答网问题资源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充分运用智能手段加强和完善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发掘“问题”资源,及时对检答网上反映突出的问题研究司法解释或者提出立法修改建议。探索建立激励机制、专家培训等制度。

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推进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常态化

记者:检察委员会制度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政策研究室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来推动这些工作?

高景峰:在深化检委会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检委会运行机制改革作了专门规定,从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检委会的人员组成、赋予检察官提请检委会讨论权等方面推进了改革。

在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方面研究室去年启动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标准(试行)》的修订工作,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自2018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以来,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面得到了立法确认。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对审委会讨论案件等议题发表意见,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张军检察长以上率下,于2018年6月11日列席最高法审委会全体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检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法审委会会议。2019年12月,张军再次列席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会议,为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作出了表率。目前,全国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已成为常态化工作。2019年,全国四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1391次,比2018年增长58.19%。

另外,最高检还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每个季度都会分析、通报各省级检察院、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基本数据,加强对下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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