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泾县:开展“以审代训”实现质量和能力提升“同步走”
“此次集中开展的案件复核工作使我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程序、证据质量、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大幅提升……实行案件复核机制,让我感受到了压力和责任,以后处理案件时也会更加严谨细致,确保查清查透每个问题和细节。”参加完案件集中复核工作后,泾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佘有胜感慨地说道。
近日,该县纪委监委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集中抽调14名工作人员,成立7个复核工作组,对51件已办结的巡视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覆盖”式复核。针对复核中发现的诸如证据材料不完善、手续程序不完备、定性量纪不严谨、文书材料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各复核工作组开展了集中探讨,并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复核发现的办理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一律退回并要求立即重新办理。
为确保案件复核复查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还及时启动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案件复核复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范化水平,把牢问题线索了结关和审查调查程序规范关口,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恰当、处理到位,全力推动扶贫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据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以“把脉会诊”评查案件为抓手,多次从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抽调年轻干部和业务能力相对薄弱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以审代训”。针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过筛、对症下药、开出良方,让案件办理“生病”的单位红脸出汗,对存在的涉及规范性和程序性问题,现场探讨交流、释疑解惑传授方法经验。
“实行案件复核机制,可以有效避免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漏网之鱼’,增强执纪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同时,‘以审代训’的方式形式鲜活且针对性强,帮助我们有效解决业务不熟、不会办案的问题,同时也能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能力。”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