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修例风波首名承认暴动罪示威者获刑4年警方欢迎裁决
中新社香港5月15日电(记者韩星童)去年6月12日参与冲击香港特区立法会的一名21岁青年,5月15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囚4年。他早前在法院承认一项参与暴动罪,是修例风波以来首名承认暴动罪的示威者。同日,香港警方表示欢迎法庭裁决。
男被告冼嘉豪,报称任职救生员;他被控一项暴动罪,控方指他去年6月12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控方案情指,去年6月12日,身穿黑衣黑裤及戴白色口罩的被告,于当日下午3时许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冲击警方防线,投掷雨伞、头盔和雪糕筒(锥形路障)等杂物。
法官相信被告有真诚悔意,但控罪相当严重,遂以6年监禁作量刑起点,鉴于被告认罪获刑期扣减,终判囚4年。
同日,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邓翊几会见传媒时表示,警方对法庭裁决表示欢迎。法官判刑时清楚指出,被告对警方作出威吓、侮辱、挑衅,和投掷硬物的暴力行为,足以构成暴动。案件以6年为量刑起点,充分反映暴动罪严重性,希望可以起到阻吓作用。
邓翊几透露,警方就去年9月29日港岛区发生的大型暴力事件,以暴动罪起诉98人。
他续指,过去一年,持续的动乱对市民、社会和法治造成严重冲击,他希望是次案件判刑,可以给社会反思的机会,暴力绝对不是表达意见的方法,暴力不应该被美化、合理化。他再度呼吁年轻人不要犯法,不要参与暴力行为,以此为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