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六大行全领罚单,中国农业银行独揽3份
漏报理财产品数量、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等成为近期银行违规重灾区
5月9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一次挂出9份行政处罚决定,8家银行累计被处罚金额达1970万元,6家国有大行全部在列,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分别被罚款270万元、270万元、260万元、430万元、230万元、190万元。
据中国新闻周刊统计,2020年银保监会已累计挂出12份处罚决定,漏报理财产品数量、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等成为近期银行违规重灾区,其中农业银行独揽3份罚单,成违规次数最多的大型银行。
大行违规严重
此次,银保监会集中向6大国有银行和两家股份制银行开刀,问题均是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的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也是银保监会推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以来,首次对银行数据报送问题开具罚单。
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银行和保险行业的信息披露、数据监管,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从目前的处罚原有缘由来看,银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存在漏报、报错相关信息,申报规范性、标准性不足等问题。
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因理财产品数量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等6项违规,合计被罚160万元;光大银行因为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向检查组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账户设置不能如实反映业务实际等4项违规,合计被罚160万元。
据中国新闻周刊统计,光大银行在今年5月份已被银保监系统4次处罚公示。
5月8日苏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两张光大银行罚单,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因为把贷款转为结构性存款、用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被罚款50万元,其管理人员缪韧对上述违规负管理责任被开具罚单8万元。5月11日,光大银行济宁分行因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并缴存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被济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35万元。
进入2020年,光大银行的累计罚单已达6张。
2020年1月9日,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第1号罚单开给了光大银行嘉兴分行,因其虚增存贷款,违反商业银行法,被处罚款罚款60万元。2020年2月17日,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因开展二手房网上资金托管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黑龙江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光大银行因为内控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类信贷业务收费或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修改理财合同文本或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通过同业投资或贷款虚增存款规模、支付清算业务违规等原因,近两年来已成为被罚较为严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8年以来每年被罚款均高达数百万元。
而此次银保监会再度集中出手,光大银行的违规事项排不上主角,相比上述股份制银行,作为全国银行标杆的6大国有银行违规事项更多,全部存在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等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上述股份制银行,作为全国银行标杆的6大国有银行违规事项更多,全部存在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分户账明细记录应报未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等违规。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此外,邮政银行还存在贷款核销业务漏报或错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错报总账会计数据等3项违规;建设银行还存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和错报等3事项违规;工商银行违规事项还包括理财产品数量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贷款核销业务漏报、委托贷款业务应报未报等4项;交通银行还存在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信贷业务担保合同漏报3项;中国银行存在理财产品数量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两项违规。
农业银行成为违规最多的国有大行,连吃两张罚单。
除上述4个违规事项,农业银行还存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两会一层”境外机构管理履职不到位、国别风险管理不满足监管要求、信贷资金被挪用作保证金、未将集团成员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等6项违规事项,合计被罚款430万元。
北京一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称,国家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大数据监管系统是高效措施之一,但数据治理还没有得到银行的足够重视,此前多是商业银行报送质量不高、数据质量差等问题,6大国有银行全部曝出不规范、违规等问题,再次说明此项监管需要加强。
业界分析声音称,监管层对数据报送问题直接向国有大行开刀,是在亮明银行数据治理严监管态度。2018年,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明确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监管方式和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可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监管措施及实施行政处罚。此次,集中处罚国有大行,正是落实政策的体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向媒体点评称,此次银行吃罚单反映出银行可能对数据系统未引起足够重视,也说明监管部门加大数据监管的力度。未来,在大数据时代,监管部门可能更注重数据的监管,包括数据安全、数据质量。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银保监会的数据治理多是向保险公司开刀,而今年以来,处罚已覆盖银行和保险行业,中国农业银行成为被罚次数最多的银行,其违规事项不仅在银行领域,保险业务同样领到罚单。
农行独揽三份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4月22日,银保监罚决字2020年第11号、12号罚单全部给了农业银行,因为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3月曝出的罚单信息,农业银行在保险领域的违规违法更为严重。
2020年3月18日,银保监会公示的今年前3号罚单全部涉及保险业务,农业银行和邮政银行、中国人保同时被处罚,第2、3号罚单指出邮政银行、农业银行的保险业务存在多项违规违法。
农业银行主要违规事项
根据银保监会对农业银行涉嫌违法一案的立案调查、审理,农业银行保险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虚假代理保险业务。
银保监会指出,农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农业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出示投保单等相关文书材料,视频中无消费者签字过程;未出示展业证或身份证明;未向投保人宣读或未完整宣读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提醒消费者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及不如实填写的后果;未介绍产品责任等基本信息;未在镜头前清晰展示投保单等相关文书材料,视频中未清晰展示消费者签名。
更令人诧异的是,2017年11月1日,监管层开始执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农业银行于2017年11月根据原银监会相关规定修订并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销售专区及录音录像管理办法》,但其中对涉及保险业务的可回溯要求几乎未作明确规定。
直到2018年9月,农业银行才修订并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销售专区、录音录像及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管理办法》,对保险业务营销关键环节、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时间等相关方面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其未将可回溯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总行统一制定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可回溯制度执行过程中,农业银行存在保险销售质检结果与保险公司交互不足,其代销保险业务的可回溯视频质检工作由农业银行自行开展,质检结果由一级分行反馈给合作保险公司的省级机构,总行对相关情况缺乏掌握,因此可回溯基础管理并不到位。
2018年1月至10月期间,农业银行代理的中国人保保险业务中,农业银行自行抽查质检2814件,不合格184件,其中补录后合格151件,最终不合格33件,仅有1976件质检结果向中国人保寿险进行了反馈,其余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并未反馈给保险公司。
农业银行甚至敢于虚假代理保险业务。经查,农业银行安阳县支行、农业银行巩义市支行、农业银行平顶山湛河支行代理的中国人保寿险涉及可回溯的保险业务,未通过农业银行系统录制可回溯视频,均由中国人保寿险的销售人员录制可回溯视频,并由中国人保寿险质检。
上述业务在中国人保寿险核心业务系统中录入的保单销售人员为中国人保寿险销售人员,经办人员为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而农业银行将其作为自己代理渠道业务收取手续费。
因为保险业务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可回溯资料不符合监管规定等行为,农业银行总行被罚款50万元。
其存在虚假代理业务行为的农业银行安阳县支行被罚款50万元,农业银行巩义市支行被罚款50万元,农业银行平顶山湛河支行被罚款50万元。
2020年3月份、4月份,农业银行已连续吃到银保监会3张罚单,累计被罚金额高达630万元,成为被罚次数和被罚款金额最多的国有大行。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