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益阳:守护一湖碧水挂牌督办32件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
“对大通湖流域精养鱼塘退出精养养殖模式等9个问题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对大通湖流域禁磷等3个问题进行市级挂牌督办,对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等20个问题进行县级挂牌督办。”近日,益阳市挂牌督办32件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以进一步压实整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守护好一湖碧水”。
为深入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10月,益阳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发改、财政、人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和各区县(市)为成员单位,推动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联动整改。
今年3月,市县两级分别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行动的具体实施。为摸清问题底数、明确整治重点,该市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警示片指出的问题,省级调研督导交办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和挂牌督办问题两本台账。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制定《大通湖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20年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实施销号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禁捕退捕、禁猎禁采、环保专项资金、挂牌督办问题以及河长制、湖长制履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今年5月至8月,市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重点督查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制度执行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等四类问题。严肃查处在整改中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制度执行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及时查纠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紧盯环保项目审批建设和环保资金分配使用,着力查处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干预招投标违规分配环保资金等问题,对环境污染背后的利益链、“保护伞”一查到底。
近两年,益阳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共追责问责公职人员174人次,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71人。(益阳市纪委监委曾毅皮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