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出台意见力促夜间经济发展
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激发消费潜力,昨日,省政府官网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在昆明市打造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在昆明南屏街、大理复兴路等街区,打造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依托昆明恒隆广场、万达广场、大悦城、同德广场、新南亚、公园1903、斗南花市等商业综合体和城市黄金地段,升级首批15个夜间经济商圈。
《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其中,昆明市打造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他每个州市打造3—5个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各州市结合实际,打造更多夜间经济集聚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
《意见》提出,围绕古城风貌、民族风情、跨界融合、活力时尚等主题,打造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包括昆明南屏街、大理复兴路、丽江祥和广场、景洪告庄西双景、曲靖外滩。
同时,依托昆明恒隆广场、万达广场、大悦城、同德广场、新南亚、公园1903、七彩云南、红星美凯龙、新城吾悦广场、融创文旅城、斗南花市以及景洪江边夜市、丽江古城、大理古城、曲靖阿诗玛商圈等商业综合体和城市黄金地段,升级首批15个夜间经济商圈,集中发展夜间经济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形成“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夜间经济消费氛围,提升夜间经济消费品质,辐射热点地区消费者。
此外,在昆明环翠湖、南强街、大观街、金马碧鸡坊步行街、官渡古镇、王旗营、大学城新天地等具有夜间消费习惯的区域,其他每个州市2—4个夜间生活消费比较集聚的区域,培育首批50个夜间经济生活圈,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化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试点夜间分时制步行街。(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