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晴雨表”里的民情民意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相关报告显示,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总量、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和初次举报均呈现出下降态势。其中,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同比下降5.84%,检举控告类同比下降7.62%,初次举报同比下降13.47%。
在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报告上有一组数据与信访举报相关数据下降形成鲜明对比,即2019年全区共立案1.1万余件,同比增长1.6%;结案1万余件,同比增长14.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同比增长17.8%,实现“3个破万”。立案查处数据的飘红和信访举报相关数据的下降充分体现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阶段性成效,释放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
成绩的背后是近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减存量、遏增量的效应得以显现,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信访举报方面产生的积聚效应逐渐减弱,监察体制改革红利逐步体现。
另外,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上访变下访”活动的持续开展,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19年全年,仅民生领域一项,全区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36人,组织处理97人,下访化解矛盾2662件次。
更值得一提的是,自治区纪委监委从2019年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处置力度,强化对信访举报行为的正向引导。一年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61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证明,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工作实践表明,这一举措在减少非正常举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另据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常被形容为反腐民意“晴雨表”。信访举报相关数据下降也再次印证了人民群众对自治区正风反腐的态度。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率达94.51%,较上年提升了2.85个百分点,从侧面反映出“晴雨表”里传递的不仅仅是数据,更是正风反腐战场上的民情民意。(杨旭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