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北海银海区: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
被救助的凤头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在办理冯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时,通过走访调查,广泛呼吁,动员了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参与到被捕野生动物的救治工作中,凝聚了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
3月11日,银海区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冯某承担2只隼科南摆雏鹰野生幼鸟的救治费用1.06万元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秋风起,打鹰头”,北海是许多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在当地一直有捕鸟风俗。据统计,2017年以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出售、走私、捕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10件17人,这些涉案的野生动物中大多为鸟类。
“一只雏鹰500元,一对1000元。”2019年6月,冯某在北海市铁山港区一树林里捕获2只凤头鹰,并与网友商定以500元一只的价格出售,在其等候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凤头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生物多样性、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具有重要价值。”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莫素平认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一并追究冯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并提出赔偿损失,以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不能一诉了之,还要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对被捕雏鹰的救治、放生上。为此,莫素平查阅大量资料,并专门找到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专家咨询,大家均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愿意开展救助管护工作。
植入电子芯片,让它们拥有唯一的身份证;观察记录可测量的事实,X线检查;进行损伤修复手术……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两只雏鹰被送至具有野生动物救助资质的宠物医院。
“通过公益诉讼的促进,北海野生动物保护水平有了提升。”北海市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负责人表示,为了野化、放飞凤头鹰,北海市林业部门专门在冠头岭森林公园搭建起临时救助点,用于今后野生鸟类的放飞、研究等工作。
2019年11月,在冠头岭森林公园,被成功救助的一只凤头鹰,在检察官的注视下,振翅翱翔。当月,银海区检察院在正义网上发布诉前公告,期满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拟就本案起诉,本案由银海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但该案中如何确定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标准?检察官走访了广西野生动物救治中心,了解到凤头鹰处于食物链顶端,两只雏鹰从被捕,到其中一只放生,历时数月,造成的生态损失难以估量。可否参照最高法印发的《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把从救助管护到放飞期间,两只鸟的护理费纳入赔偿金额中?北海市检察院在指导本案办理时,提出了新思路。
为了救助、放飞凤头鹰,相关部门共花费救助费用1.06万元,那么该案被告人有无赔付能力?在讯问时,冯某表示自己有能力赔偿。银海区检察院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对其依法从轻处理。
在庭审中,冯某作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没想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环境。虽然他现在没钱,但自己年富力强,出狱后打算到农场打工,相信几个月后就能赔付损失。
2020年,北海市检察机关开启“检察监督+生态修复+社会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开展“守护候鸟”“保护银滩”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