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机关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日期:03-23
主体责任纪检监察

原标题:福建省直机关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开展宣传、学习,兴起学《规定》、用《规定》的浓厚氛围。

省民宗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体学习《规定》。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进发在会上要求各级民宗干部要一以贯之提升政治站位,紧扣初心使命夯实思想根基,紧扣“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一以贯之转变工作作风,一以贯之强化制度落实,一以贯之践行群众路线,一以贯之夯实责任担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让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党组还根据《规定》梳理制定《福建省民宗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明确一把手责任、严格监督问责、抓实问题整改”五个方面,分解3个层次主体责任,细化21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实施推进、强化跟踪督办”的工作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及时学习《规定》。学习中,各综合监督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严格监督执纪,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要求纪检监察组全组同志和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把《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参会的机关纪委书记要督促所在单位党组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确保将党的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个人自学、交流心得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规定》精神,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各级纪委(纪检监察组)要聚焦职责定位,深化政治监督,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细落实。紧盯疫情防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扶贫资金使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紧盯选人用人、刑罚执行、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生产经营等重要敏感领域,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在重要敏感领域权力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规定》,把《规定》明确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召开支部会议迅速学习《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督促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将在16家省管企业全面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政治监督,将《规定》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学习掌握《规定》要求。强化精准监督,结合省国资系统工作实际,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达学习《规定》。要求各级要把推动党组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重要举措,聚焦监督单位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领域,强化纪律保障,在时间维度、序时进度、闭环管理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还召开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规定》已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软指标”变成了必须落实的“硬任务”,这些细化、量化的具体措施是驻厅纪检监察组日常履行监督责任强有力的抓手,必须不折不扣的督促监督执行到位。(综合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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