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抗疫一线人员可提前评职称,评审后还要落实工资待遇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近日,支援武汉和湖北等市州的各地医疗队伍有序撤离。记者3月19日从人社部获悉,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出台了多项政策。他们不仅可提前一年申评高一级职称,国家还为他们的职称评审开辟了绿色通道。
人社部明确要求,评审通过后,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做好后续岗位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等有关工作。
◎政策向哪些人倾斜?
对防疫一线卫生专技人员等实施职称倾斜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等实施职称倾斜措施。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
具体如何倾斜?
按照人社部的政策,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按照人社部的规定,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评审的依据是什么?
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在申评职称时,哪些条件可以作为他们评职称的内容?
人社部此次明确,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救死扶伤、严谨求实、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将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
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这么做的目的是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人社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解释。
◎评审过程有哪些“便利”政策?
防疫一线人员申评职称,用人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此次,人社部明确规定,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同时,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人社部要求,各地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职称申报要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使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心无旁骛投身工作。
◎人社部专业技术司有关负责人:
职称评审后要兑现工资待遇,做好岗位聘用
人社部专业技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在认真梳理吸纳各地出台的疫情防控职称倾斜政策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通知》稿,征求了有关省市和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于近日印发。”这位负责人说。
同时,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通知出台后,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把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心关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举措,抓实抓细抓落地。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卫生健康、科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同时还要开展典型经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实施中的典型经验,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
据悉,按照人社部的明确要求,评审通过后,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做好后续岗位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等有关工作。
新京报记者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