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避免"过度执法""过度追诉"激化矛盾、制造对立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见习记者单鸽郭璐璐)与“非典”时期相比,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罪呈现发案量大,网络化、信息化等特征。面对新特点,检察机关在办案理念、打击重点等方面,又该如何调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积极应对不同的犯罪形势,立足自身职能,坚持依法打击、震慑涉疫情犯罪,切实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检察机关既在总体上体现依法从严打击的政策要求,又要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既考量行为社会危害性评价的一般标准,又关注防控疫情时期的特殊危害性及其恶劣情节。”苗生明表示,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趁火打劫等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必须坚决依法严惩;对于其他因防控中的矛盾纠纷引发的犯罪案件,则应区分情况依法妥善办理。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当严则严、当宽则宽。“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注意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弭对抗情绪等工作,特别注意避免因‘过度执法’、‘过度追诉’进一步激化矛盾、制造对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环境。”苗生明表示。
在打击重点上,除了把妨害防控措施、哄抬物价、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作为打击重点外,检察机关还专门新增了两类打击重点,一是暴力伤医类犯罪,二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
“对这两类犯罪予以重点打击,是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苗生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