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嫌疑人是确诊或疑似患者,原则上不适用羁押性措施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单鸽)“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在法治轨道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落实从严惩治的刑事政策,严格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答记者问时强调说。
在强制措施适用的问题上,苗生明表示,对于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案件,原则上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要首先保障对其进行医疗救治,体现人道主义关怀,服从防控疫情大局。待治疗结束,犯罪嫌疑人身体恢复后,再视案情依法妥善处理。
对于确诊或者疑似患者,罪行严重的,建议公安机关以适当方式、场所予以监视居住。对于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其他嫌疑人,要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和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办案要求,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没有羁押必要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苗生明举例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韦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和上海市金山区李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中,嫌疑人均未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待病情痊愈或隔离期满后,将依法惩治。
在程序上,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通过及时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实现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目的的。”苗生明表示,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各项程序性权利,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关于速裁、简易、普通程序关于送达、告知等各项期限规定的基础上,要从提升办案效率、加强自我约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提高司法机关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效率,缩短办案时间,体现“依法”“从快”的政策导向。
苗生明强调,不能为了“从快”而忽视程序合法性、侵犯当事人程序性权利,要严格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保障嫌疑人程序权利的前提下进行起诉审判,充分体现依法从快与权利保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