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数据借“慧眼”向智能要检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强调,“要坚持高共享发展,打破信息孤岛,为法律监督插上信息化翅膀”。江苏省无锡市检察机关围绕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这一命题,坚持“聚焦主业求突破、科技引领创一流”理念,以创新思维、大数据思维、体系化思维,突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智能研判平台的打造两大重点,开创性探索开展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促进技术、数据、业务三者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培育检察发展新动能、以新动能开创检察发展新境界。
秉持数据优先,构建高水平、全方位检察监督数据库。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海量数据的挖掘和运用,无锡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数据的采集、数据库的建设置于优先位置。坚持数据为王,以业务需求为主导,着眼“种类无遗漏、数据全覆盖”的采集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全面采集、上下协同、标准统一、开放共享、安全可靠”原则,不断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效率和规模,构建“内容丰富、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全市检察监督大数据资源体系,目前已采集各类检察监督数据3亿余条,接入刑事诉讼及行政执法专线51条。经过探索实践,全市检察监督原始数据总量不断扩大,数据种类更加丰富,数据精准度、关联性不断提高。
在全面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注重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管理,充分释放海量数据的溢出效应。依托最高检电子检务工程标准体系,加快建立检察监督大数据采集、应用、安全等技术标准体系,推进物理环境、网络基础设施、数据质量、安全保密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数据清洗、格式化转换、分类入库、数据共享等工作,确保数据精确、鲜活、可用。
注重体系建构,打造检察监督智能化综合研判平台。有了大量数据信息,仅仅依靠检察官人工审查分析是不现实的,要强化树立超前意识,探索运用最先进的技术和一流的装备,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语音识别等新技术,努力实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
综合研判平台是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皇冠上的珍珠”,是推动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性跨越。坚持“科学化、智能化、体系化、人性化”平台建设理念,打造集检察监督信息查询、线索发现与管理、智能研判与分析、智能辅助办案与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检察监督大数据综合研判平台。在平台建设过程中,以“确定框架、重点推进、分步实施”为总体路径,以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业务指挥、信访预警、数据统计分析为建设重点,着力大数据综合研判平台。
在平台研发过程中,我们初步完成视讯监管、庭审支持、刑执监督、公益诉讼支持等研发,视讯监管子模块可以查看侦查办案工作区实时音视频,目前正在研发智能行为分析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办案工作区出现的违法行为的智能分析和预警;庭审直播与庭审支持子模块,已接入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法庭音视频,能够实现庭审音视频的实时观看,实现法律法规查询、类案推送、量刑建议辅助、出庭策略等支持。检察公益诉讼智慧研判子模块,运用AI人工智能技术,已开发9个数据实战模型,初步实现线索管理、线索分级评估、线索自动推送、线索研判等功能。刑事执行监督子模块,主要是对看守所和监狱的监控视频实时查看,通过智能分析研判系统发现监督线索。研发“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对内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对外服务民营企业、社会公众,可视化效果、客户体验度均有所提高。
力求实战导向,增强检察监督信息化成果的实用性。我们将有效破解检察监督难题作为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初衷和立足点,抓好实战应用,用实实在在的监督案例、一件件具体的监督事项检验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成效。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监督信息化平台发现各类监督线索4125条,发出监督法律文书837份,成案数占发现总数的47.5%。在刑事检察方面,刑事审判监督子系统通过预设监督规则自动提取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上的监督要素,自动生成监督结论和监督文书;刑事案件量刑辅助系统则通过将法律文书中的结构化案件信息转换成能够让计算机进行学习和处理的数据化形式,分析公诉人量刑建议与法官实际量刑的差别,为进一步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提供数据依据;建成刑事执行信息数据库,发现违法违规线索353件,占执行问题总数的62.3%。在公益诉讼方面,获取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推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43件,案件线索占公益诉讼线索总量的53%左右;特别是建成全国首个国土资源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系统,推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96件。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充分向党委政府借力,向被监督部门阐明检察监督与依法履职的目标契合点、共赢新亮点,已与44家行政执法单位签订数据采集协议,建立数据采集长效化机制。与无锡城市大数据中心合作,获取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目前正着手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力争接入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庭、民事庭、经济庭等法庭庭审视频信号,为信息化助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均衡发展提供抓手。
(作者为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