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不得拦截畜禽水产品运输车

日期:02-15
养殖业新冠肺炎

原标题:三部门: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不得拦截畜禽水产品运输车

新京报讯(记者杨亦静)2月1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通知》针对养殖业当前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用工回不来等困难,提出要加快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物资和产品运输畅通,千方百计为当前养殖业解困,促进畜禽水产品产销衔接等要求。

《通知》首先提出要加快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各地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的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和水、电、气等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用工返程返岗,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应,适时调配投放库存稻谷、小麦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开工。

在确保物资和产品运输畅通方面,《通知》要求将饲料产品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种畜禽、仔猪禽苗、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生鲜乳、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鲜猪肉、转场蜜蜂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原料及产品、畜禽水产品运输车辆。

针对当前养殖业遇到的困难,《通知》强调各地要帮助家禽重点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解决流动资金贷款,必要时地方政府要采取禽肉、禽蛋产品临时收储措施。新建和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的建筑用工和建筑材料的供应问题,要“点对点”协调解决。要敞开收购生鲜乳,支持采取生鲜乳喷粉等应急措施。水产加工企业也要尽快复工复产,协调解决好对虾、罗非鱼、小龙虾等产品压塘严重问题。

当前,一些畜禽水产品存在“卖不出”和“买不到”的问题,《通知》要求建立产销衔接平台,收集发布产销信息,引导及时精准对接。同时重点解决贫困地区特色养殖产品销路问题,确保贫困群众的养殖产品有销路、卖得出。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地相关部门要协调帮助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等骨干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将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落实到位,争取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实施“五险一金”费用缓缴和阶段性减免。

新京报记者杨亦静

编辑唐峥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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