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推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创新发展

日期:02-11
巡察纪检监察

原标题:德宏:推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创新发展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运用‘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共与486名领导干部进行交心谈心,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这是德宏州纪委监委2019年以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体现。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2019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放在首位,重点强化监督职责,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在此基础上更加扎实做好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等各项工作,为肃清余麻约、王俊强等案件不良影响,坚持问题导向,从已查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入手,深入排查政治生态污染源,长震慑、织密笼、强教育,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州委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若干意见“1+N”制度体系,抓好4个方面18条措施的落实,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八小时之外”监督、日常考核、激励担当作为、容错纠错等制度规定,持续正风肃纪,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开展谈话函询是纪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印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制作谈话函询流程图,具体规定了开展谈话函询的报批、程序、时限、处理方式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反映问题。同时要求谈话对象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群众反映个人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检讨。对谈话后思想政治意识不强、工作热情不高、作风纪律转变不明显的,再组织开展第2次谈话,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确保谈话效果最大化。2019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约谈函询、批评教育564人次。通过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科学研判政治生态趋向性,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向全州56个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实现了全州监察监督全覆盖。”这是州纪委监委2019年监察监督交出的其中一份成绩单。落实《德宏州县(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工作实施方案》,打通了监察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对乡镇(街道、农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形成了监察职能在基层运行的有效机制,让监察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及时发现和惩处“蝇贪”“蚁腐”,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整治,让基层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工作时提出的明确要求。2019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各派驻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三转”,立足职责定位,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制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考核工作方案》,通过工作清单化、督导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考核标准化,强化对各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督促履职尽责,最大化发挥各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9年,州纪委监委调整优化派驻机构设置,统一设立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监察职能,监督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72家单位及5家州管企业,同步推进州属院校纪检体制改革,明确州属院校纪委接受院校党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

“2019年,全州共开展3轮巡察,发现问题405个,移交线索26件。”其中,针对余麻约、杨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州委开展了以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为重点内容的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对州人大机关、州公安局等7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和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巡察,对3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45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德宏州以巡察为基点,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促进被巡察单位抓早抓小,对小、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深层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长期整改,以点带面促进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州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既有力度、又重尺度,实现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同时,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构建一张严密的监督网,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防范一切病毒对党健康肌体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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