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推动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郑杨报道:2月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疫情带来的员工返程难、防疫难、物资保障难、招工难等问题,政策提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企业短期内营收锐减、资金短缺,难以覆盖正常用工刚性支出怎么办?政策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租金、税费和违约风险是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此,政策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租金方面,提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同时,针对企业短期现金流断档、增信不足等问题,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