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以创新为驱动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焕发新活力

日期:01-22
纪检监察巡察

原标题:乌达区:以创新为驱动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焕发新活力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乌达区纪委监委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一方面对中央、自治区、乌海市部署安排的规定动作,通过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跟踪督办、考核评议等措施,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汲取过去本地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在落实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抓工作落实的方式方法上进行积极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规律性、前瞻性的工作新机制。

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全面净化和修复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加大基层“三务”公开监督工作力度,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推动基层“三务”及时、全面、有效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47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已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担当作为,主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自“上访变下访”活动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累计下访30次,接待群众来访39批(次),化解信访矛盾纠纷19件。紧盯基层“小微权力”,累计处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9件,立案5件,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开展“清风干部”评选活动,各部门单位累计推送473人,经过严格把关审核确定“清风干部”436人,占参评总数的92.18%。

勇当创新工作机制建设“动车组”。2019年以来,乌达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办案年”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先后修订完善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反腐败协调等方面的制度19项。巡察办从规范工作流程、成果运用、整改督查等方面着手,出台制度5项。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效高质量开展。乌达区纪委监委推行了“1+2+3”组团监督(办案)模式,即,将8个镇(街道)纪(工)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4个协作组,每组由1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指导,有效解决业务知识不熟、执纪力量不强、熟人监督难等问题。在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的基础上,实行“一案一通报”工作机制,在送达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剖析、点评,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促进党员干部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入脑入心。

点亮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探照灯”。深入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质效。区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7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2人(次),占总数的91.31%,第二种形态19人(次),占总数的6.88%,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总数的1.81%。运用“1+2+3”组团监督模式开展日常监督,累计开展日常监督128次,明察暗访3批135次,发现问题90个,已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整改。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内生活的监督,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了80个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叫停了2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求重新组织召开。紧紧围绕市委、区委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察。2019年3月5日,对全区28家单位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67个。5月29日,巡察组就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啄木鸟”。深入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等12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上半年,共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件,立案4件,结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曝光3件;处置形式主义、“四官”不作为问题线索21件,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提醒谈话15人;处置民生领域问题线索9件,立案5件,结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核查扶贫资金306万元,对在推进扶贫工作中未能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扶贫办、民族事务委员等四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发现并督促整改三务公开问题17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处置问题线索1件;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立案3件,结案1件,处分1人;下发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的专项整改督办单4份,责成自然资源局等4家单位按期整改。制定《乌达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任务分解,召开两次专题部署推进会,抽调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专业人员对十八大以来涉及人防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治理内容进行清查,核查住建工程项目61个,其中应建人防工程4个,已建成1个,未建3个,拖欠缴纳易地建设费公司4家,共计598.467万元,已全部下发催缴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乌达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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