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通志·风景名胜专志》通过省方志办复审
来源:省林业局
《风景名胜专志》复审会现场
1月9日,浙江省方志办在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组织召开《浙江通志·风景名胜专志》(以下简称《风景名胜专志》)志稿复审会议。《浙江通志》副总编王卫东、副总纂周祝伟、责任编辑王兆保、浙江人民出版社编辑朱康平和省风景名胜资深专家胡理琛、施奠东、丁夏君、张延惠、刘正官、陈大卫等到会评审。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浩,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哲君,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吴家胜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孙哲君、顾浩分别代表承编单位省建设厅和编辑部介绍了《风景名胜专志》编纂工作总体情况和自初审会以来志稿的修改完善情况,与会专家在认真审阅志稿复审稿的基础上,分别从观点、体例、内容、行文规范等方面提出了评审意见。专家一致认为,编辑部对初审会的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研究,作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志稿复审稿在体例结构、内容记述、文字表达、资料数据、图照附表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能够客观、系统地反映浙江风景名胜的历史与现状,较好地体现了浙江的地方特色,基本符合《浙江通志》复审稿的质量规定。专家组同意通过《风景名胜专志》(复审稿)的评审。专家组在肯定编辑部所做工作及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从增强志稿资料的准确性,内容的规范性,以及完善内容记述、图照表编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王卫东肯定了该专志复审稿成果,他指出,通志编纂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机构改革后,省建设厅继续负主责,特别是编辑部同志担当作为,积极有序推进工作,省林业局支持配合,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下一步,要按照《浙江通志》编纂工作的统一要求,努力做好志稿修改完善工作,尽早提交终审,力求编纂出一部无愧于时代、有益于社会的高质量志书。
(局国土绿化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