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我省将通过普查,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省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本次普查登记将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流程加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同时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