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今日起实施
本报2019年12月31日讯(记者龙易强)2019年12月30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在海口召开《海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以进一步拓宽人才入库渠道,吸纳各领域人才充实海南科技专家库。《办法》将自2020年1日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专家库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专家组成,专业涵盖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生物与医药、育种制种、信息化建设、会计审计等领域。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是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高级管理者。
目前,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已升级完成,抽取专家时已做到简单、快捷和高效,使用单位(部门)只需设置使用专家事由、抽取专家要求及回避条件,专家库管理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