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人特大贪污案一审宣判骗取征地补偿款1500万余元
正义网海口12月30日电(记者李轩甫通讯员符林珏)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生等20人特大贪污案,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谢某生等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缓刑不等,罚金从十万至九十万不等的刑罚。
海口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16年4月,海口市政府启动美兰区龙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对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附属物实施征收。被告人谢某生、吕某华、吕某弟、王某武、谢某萍、谢某春、李某顺、陈某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协助政府征收土地的职务便利,与社会人员陈某明、洪某、辜某帆、邓某禄、郑某青、李某胜、蔡某西、孙某恒、李某、叶某旭相互勾结,通过伪造材料、冒充产权人,向陈某兵、杨某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方式,将龙岐村的集体土地虚构成个人宅基地,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584.022万元。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海口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的人数最多、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海口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和两名检察官参加的检察官办案组,建立快速办案通道,通过提前介入该案,及时引导办案机关全面收集巩固证据,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沟通,与监察委员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正高效办案,重拳严厉打击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