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辟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

日期:12-23

原标题:山东:开辟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

开辟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

山东:省检察院领导当面向委员答复提案办理情况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这个提案涉及的单位部门比较多,省检察院是第一个回应提案的。更重要的是山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明确了下一步的4项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日,山东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傅清卿赴青岛,当面向山东省政协委员、省台联副会长林青呈送书面反馈报告,林青委员看完报告后非常满意。

在今年的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林青委员提交了《关于积极营造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提案。她建议,进一步理顺和简化相关办事流程和材料,对企业申报的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多书合一,并且在政府公共服务网站提供相应文档供民企下载使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一体化优势,将尽可能多的办事流程纳入互联网操作范畴,保证民企随到随办,省去相关录入和核查时间;严肃查处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使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社会公共服务等公权力之便,向民企索贿受贿职务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企业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之间的界限;通过调查研究民企发展环境状况,建立联系企业机制,提出治理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

收到提案后,山东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将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保障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的工作重点进行部署。该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4个方面18项具体要求。3月上中旬,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企业联系点走访调研,主动对接司法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各级院设立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定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共1238家,畅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

在向林青委员当面答复时,傅清卿从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提供更加优质法律服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等四个方面,介绍了山东省检察机关的做法。

林青委员对傅清卿答复表示满意,并肯定了检察机关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我参加的几次省检察院座谈,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和其他同志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都是认真听、认真记,并现场回应大家的关切。最高检及其他单位到青岛市检察院和崂山区、李沧区检察院座谈调研,我也参加过2到3次,他们都做得非常到位,更进一步说明全省检察机关‘四个意识’强,‘两个维护’坚决,是讲政治、顾大局、强服务、保民生的,是求真务实的,我非常佩服。”林青委员说。

林青委员希望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更好地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林青委员还建议省检察院多组织一些由代表委员参加的学习、调研、座谈活动。“希望自己能多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多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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