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学院:精准把握“四度”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原以为把留存的党费按比例以现金形式下拨给各个党支部,以方便支部开展活动,没想到是违反党费管理有关规定的,幸亏及时发现问题,我们也进行了整改,否则小错将会酿成大祸。”在学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党费管理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在党费管理上的失误,真诚地接受了批评教育。
类似这样的“红脸出汗”,已成为梧州学院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常态。
今年以来,梧州学院纪委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精准把握“四度”,把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作为践行监督执纪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夯实责任有“力度”。牵好主体责任“牛鼻子”,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学校党委、二级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年终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以清单压实责任,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落细。学校党委以上率下,每年召开4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其中有2次会议的内容是班子成员专题汇报落实主体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今年以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就学科建设、招标采购、审计整改、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校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任”,先后对3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各类谈话。同时,采取调研座谈、以会代训形式加强对二级党委、二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增强其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意识和能力。
规范运作有“硬度”。强化日常监督,印发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对10种适用情形、12种处理方式、9方面重点内容及方法理念、保障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促进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统一印发谈话(约谈)登记表,要求做好记录留存,并实行“第一种形态”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连续零报告、甚至不报告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对各二级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通报3次,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相关部门进行点名批评。
组织关怀有“温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受到处分的违纪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及时回访,让违纪人员既认识到自身问题、明白纪律的严肃性,又感受到组织的关爱,真正做到知错改错,放下包袱,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心贴心、实打实”谈话,消除其顾虑、抵触情绪,收到提醒、警示的效果。对进行谈话函询的,如反映的问题不实,就及时采信了结、澄清,并书面反馈告知情况,勉励其轻装上阵,以更好的工作回报组织的关怀。今年共对1名中层干部予以函询澄清,对2名政纪处分期满的教职工及时解除了处分。
督促整改有“深度”。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检查建议,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对进行谈话函询的,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今年以来,责令2个部门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召开部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从严整改;督促多个职能部门分别完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研管理等规定办法,扎紧制度“笼子”,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又能提高制度管理效能。
“用好‘第一种形态’,能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严重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学校纪委书记梁业华表示,“纪委要履行好监督专责,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学校共立案3件,函询1人,诫勉谈话2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 186人次。(梧州学院纪委高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