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旭光电:35亿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12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相关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前期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补充至流动资金需求中,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无法于2019年12月6日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努力解决短期流动性困难,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督促公司管理层对后续募集资金的归还做好安排,建议公司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归集,主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快业务回款,催缴应收账款;多种渠道融资,增强公司流动性;与债权人协商,争取更大的流动性支持;与银行协商将受限资金部分解除限制;处置非主业业务资产,筹措资金等。董事会将持续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尽早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回笼工作,并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将到期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王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