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书记、省长等6则指示批示连发!镇党委书记深夜被免
撰文|蔡迩一
12月4日上午,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经核查,事故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
之后,湖南浏阳就一直让外界牵挂。
昨晚(12月5日),新华社发布了一则消息,透露了三个情况:
其一,目前善后事宜正紧张进行。
其二,该事故涉事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经初步调查,12月4日7时50分许,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的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13号包装车间违规生产引发爆炸,导致周边11号、12号包装车间发生爆炸、5间工房倒损,并引发山火。
涉事企业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但存在违法生产、改变工房用途超量作业等违法行为。
其三,问责已经开始,3人被先期免职,企业相关人员被公安控制。
被先期免职的是:
免去刘法裕的澄潭江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震的澄潭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职务
免去王义勇的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职务
在湖南,“先期免职”者早有先例。
2013年7月24日下午6时左右,湖南新化县温塘镇共升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但该矿矿主超过规定时间向新化县有关部门谎报事故死亡2人,并伪造事故现场。新化县未经认真核实就按照煤矿提供的情况以死亡2人进行了事故上报。
湖南方面通报,该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迟报、谎报事故”,7人已被先期免职。
2014年9月,湖南醴陵市曾发生“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之后湖南省对5名责任人进行先期免职,其中包括醴陵市政府副市长刘新华。
不少人在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也会注意到两个字,也是烟花爆竹。
补一个背景。
湖南烟花举世闻名,在浏阳、醴陵等地,烟花爆竹一直都是“富民产业”。
据《湖南日报》2017年8月消息,2016年,全国烟花爆竹生产总值620余亿元,湖南省烟花爆竹生产总值达345亿元,生产总值和出口额在全国占比均超过50%。
“自唐朝李畋在浏阳用火药做成了花炮后,烟花爆竹产业便在我省长盛不衰,并发展成为大产业。目前,产品出口到美国、英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但安全、环保和无序竞争等问题也是“心病”。
“我省决定,从去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压减至1000家左右。”
如今,两年刚过。
在醴陵爆炸事故后,2014年10月,湖南方面专门印发《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媒体在报道这则消息时,用了《湖南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这样的标题。
通知第一条就明确,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第二条就提到了烟花爆竹。
“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企业,自即日起一律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上述通知中,专门提到了“先期免职”的问题。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原则上属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先期免职;
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则上县级人民政府分管副职要先期免职;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坚决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批复意见追究责任。
“对非法生产和瞒报事故的,一律加大问责力度。强化事前问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
但不幸的是,五年后,浏阳发生了爆炸。
事故发生后,长沙市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通知提到要“吸取教训”。
这则通知还透露了不少领导的批示: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批示:请湖南省厅查明原因,严肃追责,并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此类恶性事件。
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等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周赛保批示:请将黄明书记批示传长沙市应急局,请德龙、崇洲同志督促长沙抓好落实,省厅即召开会议落实全省贯彻落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衡华批示:迅速组建事故调查组,启动事故调查工作;对于涉嫌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调查问责。
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忠雄批示: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全力做好遇难人员后续工作,安抚家属;迅速启动较大事故调查和应急工作,查明真相;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启动问责。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