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彦淖尔市:打出一套有声有色的“组合拳”扎实有效推进“高质量办案年”活动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对标对表自治区“高质量办案年”活动要求,找差距、明措施、抓落实,从强化责任担当、搭建载体平台、加大巡察力度、畅通大数据运用、建强专业化队伍、筑牢安全意识六个方面打出“组合拳”,有力推动“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责任担当,为高质量办案铺路夯基。将“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按照“一把手”工程来打造,主要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全程督战,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7次,听取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紧盯重点任务,督促抓好落实。各旗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参与活动、主动抓好落实,形成了职责分工具体、任务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积极行动,通过升级组团办案模式、模块化办案,凝聚起强大合力,为“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奠定了有力基础。
创新活动载体,为高质量办案搭建平台。以“争创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载体,把成果转化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研究制定《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系统优秀案例评选标准》,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三个层面评选出一批经得起检验的优秀案例,树标杆、立范本,为全市高质量办案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实现以一个优秀案例警醒一批干部、推动解决一个行业腐败问题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具体工作中,市纪委监委着重把握好四个着力点,在选取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上,聚焦上级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堵点、需要深度整治的痛点和工作中存在的盲点,找准线索、找好线索,为办出好案件奠定坚实基础;在把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办成优秀案件上,做到大与小、整体与个体、重点与全面“三个结合”,精准“画像”、规范办案、建章立制;在把优秀案件升级为优秀案例上,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严格标准,科学评定,真正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选出来、评出来;再把优秀案例的经验成果用活用好上,采取“示例+评析”的方式,以例说规,发挥警示作用,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以优秀案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用好巡察利剑,为高质量办案助力增效。在推进“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中,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创新思路方法,注重发挥巡察监督“探照灯”作用,按照市旗县区同步、常专结合、上下联动的思路,全面提高巡察质量,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同步巡察和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促进政治巡察“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真正巡出实情、查清病症、开好良方,为办出高质量案件创造了有利条件。截止目前,开展集中巡察两轮,期间共派出18个巡察组对38个市直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对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化解政府性债务、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和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开展4个专项巡察。
实现信息共享,为高质量办案插上“科技翅膀”。全市智慧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创建以来,坚持“一级开发、三级应用,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适度超前、有效管用”的原则,突出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汇集了“12388”检举举报受理系统、党风政风监督系统等9大项、近10万条数据信息,搭建了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大数据共享中心,让耗时耗力的“人员来回跑”变成了“网上协同办”,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
加强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办案锻造人才引擎。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以培养综合组织、情报分析和谈话突破三支人才队伍为目标,建立起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培训机制,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同时,注重实战练兵,通过抽调办案、上挂下派等方式,分批次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谈话函询、问题线索核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丰富理论素养和知识才干,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和本领,为高质量办案淬炼出一批“尖兵”“强将”。
筑牢安全意识,为高质量办案保驾护航。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办案人员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的教育,把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着力加大安全应急防范力度,切实把“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安全等各环节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中,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认真践行纪严于法的要求,健全完善合作机制,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及时、高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做到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形成审查与审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和冤假错案发生,为高质量办案提供了安全保障。(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