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布第三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日期:12-05

原标题:宜春:公布第三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按照中央、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4个市直牵头单位,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

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清理行动,随机抽取中心城区药店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同步抓好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加强对零售药店许可工作的管理,在零售药店的申办、变更和换证许可发证前,进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核查,严格准入标准,杜绝“挂证”现象。截至目前,已清理执业药师“挂证”103人、立案1起。

坚决纠正河湖水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开展全市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现乱占、乱堆、乱建方面问题8处,7处已完成整治。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19”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重点水域河道采砂联合整治“拉力赛”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河道采砂执法巡查1412次,出动人员4432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6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起。在清河专项行动和全市长江流域污染违法犯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门破获相关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查获相关行政案件12起,行政拘留8人,行政处罚4人。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解决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市786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已纳入农村低保。规范对象认定,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与8家村镇银行实现联网查询,完成核对8.4万人次。规范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动态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9394人,其中动态调减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17925人、新增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1469人。坚决整治“脱保”“漏保”问题,全市已将排查出的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270户395人纳入农村低保。

解决非税收入缴款渠道单一问题。简化财政票据领用核销手续,推进系统改革,拓宽缴款渠道。非税收入收缴实现了网银、银行柜台、ATM机、缴款机、POS机一体化收费,同时对接“赣服通”缴费平台,为企业群众缴费提供极大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23家单位上线了非税收入收缴系统,1295家单位开具了314.8万张财政票据,金额达89亿元,系统使用率达71%。加快全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缴费对接“赣服通”工作进度,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接入387所,导入学生数52.84万人次,缴费金额达1.59亿元,实现了足不出户、一次不跑。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梳理汇编公开23个收费减免政策,实现企业缴费“最多跑一次”。(宜春市纪委监委)

按照中央、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4个市直牵头单位,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

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清理行动,随机抽取中心城区药店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同步抓好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加强对零售药店许可工作的管理,在零售药店的申办、变更和换证许可发证前,进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核查,严格准入标准,杜绝“挂证”现象。截至目前,已清理执业药师“挂证”103人、立案1起。

坚决纠正河湖水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开展全市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现乱占、乱堆、乱建方面问题8处,7处已完成整治。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19”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重点水域河道采砂联合整治“拉力赛”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河道采砂执法巡查1412次,出动人员4432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6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起。在清河专项行动和全市长江流域污染违法犯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门破获相关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查获相关行政案件12起,行政拘留8人,行政处罚4人。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解决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市786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已纳入农村低保。规范对象认定,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与8家村镇银行实现联网查询,完成核对8.4万人次。规范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动态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9394人,其中动态调减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17925人、新增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1469人。坚决整治“脱保”“漏保”问题,全市已将排查出的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270户395人纳入农村低保。

解决非税收入缴款渠道单一问题。简化财政票据领用核销手续,推进系统改革,拓宽缴款渠道。非税收入收缴实现了网银、银行柜台、ATM机、缴款机、POS机一体化收费,同时对接“赣服通”缴费平台,为企业群众缴费提供极大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23家单位上线了非税收入收缴系统,1295家单位开具了314.8万张财政票据,金额达89亿元,系统使用率达71%。加快全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缴费对接“赣服通”工作进度,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接入387所,导入学生数52.84万人次,缴费金额达1.59亿元,实现了足不出户、一次不跑。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梳理汇编公开23个收费减免政策,实现企业缴费“最多跑一次”。(宜春市纪委监委)

按照中央、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宜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4个市直牵头单位,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

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清理行动,随机抽取中心城区药店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同步抓好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加强对零售药店许可工作的管理,在零售药店的申办、变更和换证许可发证前,进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核查,严格准入标准,杜绝“挂证”现象。截至目前,已清理执业药师“挂证”103人、立案1起。

坚决纠正河湖水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开展全市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现乱占、乱堆、乱建方面问题8处,7处已完成整治。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19”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和重点水域河道采砂联合整治“拉力赛”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河道采砂执法巡查1412次,出动人员4432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26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起。在清河专项行动和全市长江流域污染违法犯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门破获相关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查获相关行政案件12起,行政拘留8人,行政处罚4人。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解决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市786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已纳入农村低保。规范对象认定,深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与8家村镇银行实现联网查询,完成核对8.4万人次。规范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动态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9394人,其中动态调减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17925人、新增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1469人。坚决整治“脱保”“漏保”问题,全市已将排查出的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270户395人纳入农村低保。

解决非税收入缴款渠道单一问题。简化财政票据领用核销手续,推进系统改革,拓宽缴款渠道。非税收入收缴实现了网银、银行柜台、ATM机、缴款机、POS机一体化收费,同时对接“赣服通”缴费平台,为企业群众缴费提供极大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23家单位上线了非税收入收缴系统,1295家单位开具了314.8万张财政票据,金额达89亿元,系统使用率达71%。加快全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缴费对接“赣服通”工作进度,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接入387所,导入学生数52.84万人次,缴费金额达1.59亿元,实现了足不出户、一次不跑。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梳理汇编公开23个收费减免政策,实现企业缴费“最多跑一次”。(宜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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