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扶贫小贷应切合贫困户需要
以金融服务帮助贫困人群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目标之一。扶贫小额贷款是落实普惠金融、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然而,对贫困户贷款需求认识不到位,常常使贷款的用途和对象出现偏移。一方面是认为贫困户没有贷款需求,或数量少用途简单,另一方面是认为贫困户缺乏信用,或还不起贷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就是要纠正和防止这种偏移,发挥更大扶贫作用。
贫困户对贷款需求有小额、分散、混合、及时等特点。一是受资源、劳动力和经营能力的制约,贫困户短期内对信贷的需求比较小;二是贫困户分散在边远农村地区,地理分布广、交通不便、服务成本高;三是拥有的资源种类多、规模小,决定了混合经营的生产模式,贷款的用途也是混合的;四是生产周期的不同,需要长短期贷款的配合。如林果类生产投入的周期比较长,而粮农蔬菜的投资周期比较短。种子化肥、资料投入等临时性的投资对贷款的及时性要求高。
扶贫小额贷款既要响应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又要考虑贫困户的贷款承受能力,防止过度贷款,促进家庭金融健康;既要提供长期生产投资资金,又要考虑短期生产资金;既要提供用途专一的贷款,又要提供用途灵活的贷款;从普惠金融发展的层面来说,既要以贷款为主线提供包括保险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又要着手开展贫困户的金融能力建设。只有这样,扶贫小额贷款才能发挥真正的扶贫作用。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