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纲要:上海自贸区将再设新片区

日期:12-01
上海自贸区一体化发展

原标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纲要:上海自贸区将再设新片区

实施一系列特殊政策,支持贸易便利化自由化。

新京报快讯(记者姜慧梓)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纲要》,上海自贸区将再设新片区,并实施一系列特殊政策,支持贸易便利化自由化。

增设新片区,实施特殊开放政策

《纲要》提出,在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先行启动面积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纲要》,在此区域重点发展跨国公司地区运营管理、订单中心、结算中心等总部经济,发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前沿产业,发展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数字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推动统筹国际业务、跨境金融服务、前沿科技研发、跨境服务贸易等,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

在自贸区实施特殊开放政策。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实现区内与境外之间的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

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

《纲要》提出,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进一步减少投资限制。完善外资企业投资服务体系,放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对境外抵离海关围网区域的货物,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主、更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监管模式。加快文化服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区内建立国际配送平台,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备案后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

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探索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实行国际运输自由,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推动浦东机场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吸引相关国家(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航线。

人才服务方面,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在人员出入境、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建立外国人在区内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为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此外,加快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内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

在新片区实施特殊税收政策

配套制度方面,创新税制安排,对境外进入海关围网区内的货物、海关围网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针对新片区,将扩大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当的税收政策,支持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以及新片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的发展。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认共享。强化边界安全,守住“一线”国门安全、“二线”经济社会安全。加强信用分级管理,坚持“守法便利”原则。对金融、知识产权、生产安全、人员进出、反恐怖、反洗钱等重点领域,实施全面监管。

此外,还将定期总结评估新片区的制度经验,并制定推广清单,放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带动长三角地区新一轮改革开放。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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