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将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行为作为重要任务
受害人等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日前,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行政机关等行为做了约束:受害人等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高空抛物、坠物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意见》强调源头治理,并要求人民法院要将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表示,要积极推动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并且,要努力实现依法制裁、救济损害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机统一。
《意见》要求,推动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预防与惩治纳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了对行政机关等的约束。对在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存在的工作疏漏、隐患风险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整改。
此外,注重发挥行政审判对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受害人依法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的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相应职责。受害人等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
新京报记者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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