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公安交警快速处理伤人交通事故获赞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英大队事故中队收到一封来自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的感谢信,对秀英大队事故中队工作人员在事故调处中良好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表扬,对中队长程伟川、民警伍法政和协警何丹海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据了解,9月15日17时许,当事人常某(女)驾驶车牌号为琼A275**的小型客车,在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中石化加油站路段转弯时,与当事人高某(男)驾驶的海口932***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最终交警部门认定高某无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常某负全责。
由于电动车驾驶人高某在事故中受伤,高某年迈的母亲替儿子到秀英大队事故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事宜。在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热情接待高某母亲,依据法律程序快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就赔偿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整个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中队长程伟川、民警伍法政、协警何丹海不厌其烦的做好解释工作,有问必答,积极沟通、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形成赔偿协议,有效解决事故当事人实际困难。
(陈世清李盛兰林馨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