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发布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省生态环境厅18日发布了20起2019年全省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这些典型案件主要涉及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等。
3月1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华安药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验室正在使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向环保部门单独申报危险废物。3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查封决定,对其电力控制柜、药剂储存柜实施查封。6月24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7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处罚款6.4万元。
3月22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2号烧结机机尾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颗粒物38.4mg/m3(超标1.3倍)。3月28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1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0万元。
4月29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在锡宜高速与104国道交叉处东北侧空地检查发现一批废物露天堆放,总重量约35吨,堆放地面有红褐色积水,现场有明显刺激性气味。经鉴定,该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经查,该批危险废物系万某某、储某某丢弃。5月15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6月22日,经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宜兴市公安局对万某某、储某某执行逮捕。
1月31日起,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对莱依特化工(常州)有限公司多次检查发现,该公司将焚烧炉温控显示零点温度上调约500℃,生产时温控显示面板显示温度1100℃左右,实际焚烧温度仅600℃至700℃。2月22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该公司车间反应釜及反应釜配套柜进行查封。5月20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7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