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景山区第一家小贷公司成被执行人
新京报讯(记者陈鹏)10月11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案号为(2019)京0107执10032号。
2009年10月12日,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一篇文章,透露了这家小贷公司诞生的经过。文章称,“日前,随着北京市金融局局长王红和区长周茂非共同揭开盖在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标牌上的红绸,标志着石景山区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成立。”
据文章介绍,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金融局批准设立的全市首批7家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由北京市石景山区国资公司、北京市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参股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
按照天眼查提供的工商资料,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宏润投资经营公司、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理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应的持股比例分别达30%、20%、20%、20%和10%。其中,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侯守法,该公司旗下投资企业包括国融证券、首创期货等。
新京报记者陈鹏
编辑刘晓阳校对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