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要约收购期限届满,*ST康达今起停牌

日期:10-09
停牌控股股东*ST康达

原标题:控股股东要约收购期限届满,*ST康达今起停牌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10月9日,因控股股东京基集团要约收购期限届满,需进一步确认结果,猪肉概念股相关公司*ST康达股票自10月9日起停牌,待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

据悉,本次要约收购由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康达)的第一、二大股东京基集团与华超投资(现已更名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被动触发。8月15日,*ST康达公告称,京基集团与华超投资股东罗爱华、陆伟民及华超投资签订了关于华超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京基集团受让罗爱华、陆伟民合计持有的华超投资100%股权。

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将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ST康达约1.17亿股股份,合计控制约2.79亿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71.5%。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京基集团应向除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华超投资以外的*ST康达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要约。

9月3日,*ST康达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称,本次要约价格为18.97元/股,收购数量为1.1亿股,占已发行股份的28.49%,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约为21.12亿元。要约收购期限自9月4日起,至10月8日止。

而京基集团在报告书中表示,本次要约收购系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并不以终止*ST康达上市地位为目的。京基集团将运用股东表决权或通过其他合法合规途径,促使*ST康达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其上市地位。

截至10月8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ST康达表示,因需进一步确认要约收购结果,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经申请自10月9日起停牌,待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后复牌。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

编辑李严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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