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通报五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日期:10-06
南京纪委通报

原标题:南京市纪委通报五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新华社南京10月6日电(记者沈汝发)南京市纪委日前公开曝光五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2017年11月,秦淮区民政局原副调研员刘苏利用分管军休工作的便利,接受为该区军休一所提供安保和停车服务的某私营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的宴请,相关费用由该负责人支付。刘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予以收缴。

2017年11月,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水务办主任刘孝松利用兼任街道下属企业南京青龙水务公司总经理的便利,宴请在工作中无业务往来人员,相关费用用公款报销。刘孝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017年12月至2018年春节前,江宁区秣陵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汪金辉先后5次在街道下属企业食堂组织物管办工作人员聚餐、宴请其他单位相关人员,相关费用用公款报销。汪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吃喝的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焦珍山、党工委统战委员方立龙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的问责处理;街道纪工委书记倪爱荣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2018年3月,溧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孙照军接受溧水区某项目土石方工程私营企业负责人组织的宴请及娱乐活动,相关费用由该负责人支付。孙照军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孙照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12月,浦口区原人防办工程管理科科长戴国锋在负责某人防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事务协调工作期间,接受该工程私营承建公司负责人组织的宴请,相关费用由该负责人支付。戴国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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