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行、工行10%股权划转社保基金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宋亦桐)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提速。继9月2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后,9月25日晚间,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均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近日收到通知,上述两家银行股东,财政部将其持有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
上述两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商业银行5%以上股权变动审批、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导致银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对财政部向社保基金会划转两家国有大行股权的举措,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分析认为:“这是政府在兑现前期承诺具体政策的实施,财政部手里持有大量商业银行的股权,这在国有资产里面算优质资产,这些优质资产的注入能给当前经济环境较弱、部分社保缺口不足的地区带来一定的信心提振。”他进一步指出,同时财政部也通过充实整个社保基金会的举措来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变现能力,目前来讲财政部持有商业银行股权,会在分红之后列入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将来还要通过再次分配进行转移,政府将这些资产转移到社保里,在分配上就显得更为公平。
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将其持有的太平保险集团、中国人保等金融机构股权的10%划转至社保基金会。截至目前,中央层面先后于2018年4月和11月,分两批划转了18家中央管理企业和6家中央金融机构的股权。今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透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已研究提出了第三批35家划转企业的名单,按照划转集团母公司10%的股权测算,第三批将划转国有资本5217.13亿元,前后三批共53家企业划转总额将达到6038亿元。
对于社保基金会的收益方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不过,虽然明确了作为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分红获取收益,但社保基金仍然拥有划入国有股权的处置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划转后国有股权将开始产生收益,因此在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出台前,划转国有资本产生的现金收益可由承接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范围限定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地方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