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建设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将有助于形成更好的“企业公民”
参考消息网9月19日报道港媒称,中国正在迅速推进涵盖3300万家企业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计划。国家发改委正在推进以社会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监管对象从大企业到独立所有、独立运营的小企业,涵盖了所有商业实体。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9月17日报道,社会信用评价将包括法院判决、缴税记录、环保事项、政府许可、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市场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等。支持建立该体系的人认为,这将有助于形成更好的“企业公民”。
在16日发布的一份通知中,国家发改委称已经完成了对信用结果的初步评价,现在将把评价结果发回地方当局开展进一步核查和更新。
报道称,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几个级别,初步评价结果会作为政府开展不同程度监管的基本依据。对于被认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地方官员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当面告知评价结果、主要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渠道等,督促和帮助其立即整改。
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了对旅游服务企业、煤矿企业、长途汽车运输企业、天然气供应商和家政服务企业的评价。
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今年4月公布的部分煤炭领域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1.9万多家企业中,被认定为“优”的只有98家,1768家企业的社会信用评价结果被列为“差”;208家天然气供应商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名单上,信用评价结果为“差”。
外界普遍认为,在2020年底正式启动这一机制时,所有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和个人最终都将被涵盖在内,不过国家发改委没有详细说明到底有多少外资或私营企业被纳入了当前的评价体系。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评价结果不会直接用于采取惩戒措施。相反,会根据不同政府部门遵循严格程序出台的联合备忘录来采取这类措施。连维良证实,目前已有50多个这样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备忘录列举了针对不同领域的激励和惩罚措施。
他说:“现在制定的所有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所列举的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都是有法规依据的……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失信行为,会采取十分严厉的惩戒措施,在一定时限内实施行业和市场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场。”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说,社会信用体系旨在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刻画,为政府部门实施监管提供依据。
他说,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将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防出现跨行业和跨区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