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确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日期:09-18
涉企实施意见

原标题:发改委:明确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新闻发言人明确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机制性和规范性要求。

新京报讯(记者张姝欣)今日(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两个突出特点: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明确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所谓“机制性”,是指《实施意见》专门针对涉企政策制定确立了政府与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以往,地方和部门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也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企业家意见建议,但是由于缺乏制度性要求,使得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上执行不一。《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听取意见、畅通诉求、处理反馈、宣传解读、执行监督、评估调整等全流程制度安排,让企业家全程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健全了宏观和微观的传导机制,保证政策更接市场地气、更能精准落地。

所谓“规范性”,是指《实施意见》围绕涉企政策制定前、中、后全流程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按照分类处理的要求,明确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规定了哪些情形,应该怎么处理。比如,在听取意见建议方面,对于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的,明确应当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明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再比如,在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方面,对于在当前涉企政策中难以回应的意见建议,明确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后续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应。对于确属难以采纳的,明确要列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与企业家做好沟通;对于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明确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的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这些规范性要求为今后各地方、各部门在执行操作过程中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京报讯记者张姝欣编辑陈莉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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