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申报说明
根据《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估的云服务商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报书;(二)云计算服务系统安全计划;(三)业务连续性和供应链安全报告;(四)客户数据可迁移性分析报告;(五)安全评估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安全评估的云服务商,应如实填报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将盖章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光盘1张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或专人送至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010-55635247。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初步判断属于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对象的,将通过电子邮件(yunpinggu@cac.gov.cn)向云服务商提供《云计算服务系统安全计划》《云计算服务业务连续性和供应链安全报告》《云计算服务客户数据可迁移性分析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模板。云服务商原则上应在收到申报材料模板后3个月内,将上述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光盘1张,支撑证据类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一次性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或专人送至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附件: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