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黄河滩区建乐园、多次处罚不改 此案被最高检点名

日期:08-29
行政机关国土局

原标题:擅自在黄河滩区建乐园、多次处罚不改此案被最高检点名

由于国土、河务、环保、镇政府等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具体问题由多头管理,执法上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河南省一儿童乐园建设占据黄河滩区,多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施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且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检察机关通过调查送达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进行整改。今天(8月29日),该案被最高检列入典型案例。

去年12月7日,最高检、水利部共同领导,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今天,最高检公布了一批该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该案。最高检认为,由于国土、河务、环保、镇政府等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具体问题由多头管理,执法上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儿童乐园施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2017年8月,河南省郑州某旅游开发公司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黄河滩区建设一个占地370.68亩的“法莉兰童话王国”儿童游乐公园。

公园内建造占地4508.89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16处,硬化地面60926.27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倾倒渣土34840立方米,建设围墙2050米,并存放大量游乐设施。

在公园建设过程中,相关行政机关多次给予行政处罚,但该公园仍继续施工,并建成投入运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且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

古荥镇政府等部门并未穷尽其法定监管手段

2019年2月27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到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后,指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赴实地勘察现场、走访惠济区政府、调取行政部门执法相关证据材料、询问相关证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查明:公园建设过程中,惠济区国土局于2018年4月至8月期间对其立案查处4次,作出4份行政处罚,要求其限期拆除非法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446万余元,该公司仅缴纳罚款38万余元,且未拆除违法设施。

惠济区国土局4次向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4次裁定由古荥镇组织实施拆除。

古荥镇政府于2018年6月责令其停止施工1次;惠济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立案査处1次,处以罚款42.78万元;惠金河务局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立案查处3次,处以罚款14.8万元。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惠济区国土局已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而古荥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虽作出了罚款或责令停工通知,但并未穷尽其法定监管手段,未依法有效恢复土地生态,致使违法建设对黄河行洪安全、滩区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70余亩被占用土地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2019年3月21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古荥镇政府、惠济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建议其依法查处涉案企业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设施。并建议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恢复受损土地生态。

检察机关还指出,三行政机关应该严格规范履职,切实保护黄河滩区环境资源;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跟踪督导三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职。

最后,在惠济区政府统一协调指挥下,2019年3月底,该主题公园主体建筑16处砖混结构房屋被拆除;6月29日,主题游乐园60926.27平方米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游乐设施、建筑垃圾及倾倒的渣土全部清理并进行复绿,370余亩被占用土地恢复原有生态地貌。

指导意义:通过检察监督权与行政管理权衔接促使问题解决

最高检表示,由于国土、河务、环保、镇政府等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具体问题由多头管理,执法上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该案此前经有关部门多次办理,仍然未能得到解决,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充分调査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后又主动与省、市、区河长办对接,帮助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形成执法合力。

通过检察监督权与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衔接,促使这一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樊一婧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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