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 目的不在于"收钱"

日期:08-14
驴友

原标题:黄山景区实施首次有偿救援目的不在于"收钱"

有偿救援,目的不在于“收钱”

前不久,黄山风景区发生了“野游”者被困请求救援事件,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对本次救援收取了费用。这也成为黄山风景区实施的首次有偿救援。游客王某的亲属代其将3206元有偿救援款汇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账户(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登山、漂流、“野游”等探险运动越来越受欢迎,各种驴友遇险、遇难、请求救援的新闻也层出不穷。而各级政府为了救助驴友、“野游”者生命,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甚至有救援者为此付出生命代价。

盲目探险不仅对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围绕救援也靡费了非常有限的公共安全资源,近年来,关于收取搜救费、处罚驴友的热议不断,“办法”规定,对于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游客(无论有无购票)产生的救援,黄山风景区将实行有偿救援。这就是针对风生水起而又杂乱无章的驴友们、“野游”者订下的规矩。

实施有偿救援是在为生命护航。以此次首次有偿救援为例,王某罔顾明显的禁令标牌,穿过铁丝网,未购票直接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不小心从岩壁上滑落。救援人员人均背着15公斤左右的救援装备,共用时7小时5分钟,历尽艰辛才将其安全救回。依照规定收取其救援费用,合情合理合规。

据报道,黄山风景区每年都发生不同等级的救援事件,以此类推,目前国内户外探险行业格局较为混乱,很多户外运动都是由个人发起的,整个队伍不设领队,完全自主,费用自理,甚至附带有不少商业利益,基本处于缺乏监管的状态。驴友躁动的探险热情,匮乏的户外知识与专业设备,常使得他们怀着侥幸之心逃避监管,致使事故不时发生。制定并实行有偿救援制度,可以有效遏制擅自进入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或探险的行为,更好地维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生态资源安全。

有偿救援制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保护。因为驴友个人原因造成巨大的公共资源浪费令人咋舌,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对于自私自利,不守规矩、盲目探险而又无端动用社会资源的人员,予以一定程度上的惩戒,以此减少公民个人的侥幸盲目心理和冲动行为,以儆效尤,杜绝类似危险事件的不断蔓延,将景区有限的救援力量和救援资金投入到正规游览线路游客的救援救助保障中,避免造成巨大的公共资源浪费。

需要指出的是,有偿救援制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钱”,也不是搞“天价”收费,比如此次首次有偿救援收费远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其着重点在于提醒驴友要有风险意识及规则意识,震慑一部分冒险驴友,规范旅游活动,同时也对景区的管理水平及救援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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